保养常识 分类>>

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009号

2026-02-01
浏览:
返回列表

  

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009号

  我国秸秆每年产量9亿多吨。多年以来没有找到好的解决方案,出现地区性、季节性、结构性的秸秆过剩,致使农村一直乱丢乱烧,不仅制造雾霾,污染空气水体,而且由于有机质没有归还土壤,造成土壤板结,肥力减退。

  要解决秸秆问题,必须将其归还给土壤。目前执行的直接还田方式,对环境、土壤和后作物产量、质量均造成巨大的影响。一是碳氮比失调。二是秸秆粉碎后过长,不利于耕翻,影响播种。三是粗秆还田后,土壤被秸秆架空,影响种子发芽生长,作苗扎根不牢,甚至出现吊根。四是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秸秆还田后,导致严重病虫害。五是直接粗杆还田,矿化作用强,改土效果差。

  农业部门应就秸秆还田形成统一的要求和标准,杜绝秸秆直接还田,提倡秸秆由直接还田变精肥还田。土肥部门应尽快出台秸秆有机肥标准,以利秸秆有机肥商业化利用,农机部门应出台秸秆制肥机鉴定标准,列入农机推广目录,迅速推广应用,并全面开展秸秆即时机械制肥和高效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。

  一方面,政府加大资金的投入,建设一批以秸秆制肥机为核心的“收-储-运-用”村级示范中心点。另一方面,政府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导,农业企业经营为主体,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层次、多渠道、多元化的政策扶持机制。加大农机大户、种粮大户秸秆制肥机的购置财政补贴比例,以大户带动秸秆循环利用农机化发展。

  一是政府应将各口径秸秆处理经费归口,不撒胡椒面,重点支持推广秸秆新技术和新设备。二是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,尽快规划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,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。三是金融机构应加大资金倾斜,积极支持秸秆创新综合利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。四是以村为单位,调动集体和农民的投资参与积极性,发挥其投资运营主体作用。

搜索